青县中医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须知

一、入院流程

1.患者门诊就诊确认需住院治疗,向接诊医生提供以户口本为准的正确姓名办理住院手续。

2.持患者户口本、合作医疗证、身份证复印件或带相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于住院3日内在护理部办理审核登记手续,并领取参合农民住院需知,否则不予报销。

3. 审核没有问题:住院治疗。

4. 审核发现问题;与医院即报处联系,并解决相关问题,然后住院治疗

5. 出院、收费处结账



二、出院报销须知:

一般疾病患者:1、结算发票;2.诊断证明书(住院科室大夫开具医院办公室盖章)3、村委会证明(必须为电脑打印的全县统一格式);4、合作医疗证;5、 参合农民身份核定表(住院所在护理部索取)6、患者户口本、身份证复印件;7、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注:本年度出生的计划内新生儿除提供以上相关报销资料外,还需提供所依附人(父亲或母亲)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

计划内剖腹产、正常分娩患者:1、结算发票; 2、诊断证明书(住院科室大夫开具医院办公室盖章)3、产妇户口本、身份证复印件;4、准生证复印件;5、新生儿临时或正式出生证明复印件;6、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注:有孕补报销者所需资料同上。


特别说明:

1、无身份证患者70周岁以上、5周岁以下可以提供:户口本复印件右上角粘贴患者近期一寸免冠照片,并加盖村委会公章。其他年龄段公安局开具户籍证明。

2、参合患者出院前提前准备村委会证明、诊断证明书(科室大夫开具)

3、参合患者出院如遇特殊情况,需在出院15日内完成报销。农合内部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。

4、入院后不足24小时(以实际在院时间为准)后单纯做检查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(因病情需要转院或患者死亡发生的医药费用除外)。

以上内容农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。

联系电话:412803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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